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年拟建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12-:38浏览次数:次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在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开展了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复核审查工作,共有“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家单位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沈维强-

监督省科技厅机关纪委陈国正-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otongqicai.net/cfscsjyyx/5622.html


当前时间: